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长江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乡村振兴工作队正科级岗位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拔岗位
乡村振兴工作队科长1名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本职工作,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提任的科级干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提任科级干部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4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提拔担任正科级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获博士学位后1年及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年以上。
四、选拔工作程序
1.个人意愿与资格审查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个人意愿表(见附件),于2025年8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意愿表发至组织部邮箱:zzb@yangtzeu.edu.cn 。
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述职。组织部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述职。
3.组织考察。根据述职情况,按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组织部成立考察组,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按规定开展考察。
4.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组织考察、人岗相适等有关情况,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公示,发文任用。
五、工作纪律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禁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组织部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情况反映和来信来访,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8060576、8060067;
举报邮箱:jwxfk@yangtzeu.edu.cn、zzb@yangtzeu.edu.cn。
附件:乡村振兴工作队科长选任意愿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