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校教育教学水平,按照《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办法》(长大发〔2025〕22号)有关规定,拟在校内选聘一批党校教育培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模块
党校将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主题设立课程模块。
二、聘任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党校教育培训事业,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具备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三、聘任范围
党校教师主要从学校领导、专家学者、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组织员)、思政课教师等中聘任。
四、主要任务
承担全校范围内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填写《长江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是党校的兼任教师,应进行申报入库。
2.二级党组织初审。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初审,按要求报送,每个二级党组织原则上推荐不少于5人。
3.审核确定。党校教师选聘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和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教师颁发聘书,纳入学校党校统一管理。
六、管理考核
1.教学安排。学校党校根据需求统一安排教学任务。选调入库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实行双向选择,经办班单位与教师本人确定后,将教学计划报学校党校备案。
2.管理机制。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学校党校定期对师资库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调整出师资库,
3.相关待遇。学校党校为入库教师提供必要业务知识培训,对学员评价好、教学效果好教师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培训学习、考察调研。党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党校每年统计核实后发放,校内教师课酬发放标准为100元/课时。
七、其他说明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按照政治立场坚定、治学态度严谨、理论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标准,推荐一批优秀党课教师。
2.7月11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2271148@qq.com。联系人:孟鑫,联系电话:0716-8060822。
附件:1.长江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表
2.长江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汇总表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