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委: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和年轻干部培养,根据《长江大学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实施意见(试行)》(长大发〔2023〕39号)文件精神,现将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挂职部门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基本建设处
二、选派程序
1.有意向的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报名表》(见附件),2023年10月15日前交至组织部311A室。(联系人:柯玮,电话:8060021)
2.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岗位需求和候选人情况,在征求挂职单位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3.学校下发任职文件,挂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