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以高质量考核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含专职组织员、督导员、纪检监察员)。
二、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考核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能”主要考核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谋划工作、开拓创新、科学决策、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的能力;“勤”主要考核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敬业精神,以及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等情况;“绩”主要考核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效率和效益、突出贡献等情况;“廉”主要考核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以及生活作风等情况。
三、组织和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考核组,各考核组3人,考核组组长为校领导,副组长为党群部门负责人、部分学院党委书记。
四、考核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结
中层干部登录长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网址:https://cas.yangtzeu.edu.cn)或者长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10.4.4.105/),填写年度工作总结,对照干部个人工作职责和本年度工作目标,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总结一年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
(二)述职述廉
考核组参加各单位组织的民主测评会议。考核组副组长主持会议。中层干部作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民主测评
1. 教学单位中层干部的考核
1)民主测评分为以下三类票:
A类票:由所在单位教职工填写,权重为40%
B类票:由相关测评对象(见附件1)填写,权重为25%。
C类票:正职由全体校领导填写,副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联系校领导及业务分管校领导填写,权重为15%。
2)学院常规指标考核权重占10%。
3)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占10%。
2. 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考核
1)民主测评分为以下四类票:
A类票:由所在单位教职工填写,权重为25%
B类票:各教学单位中层干部填写,权重为25%。
C类票: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填写,权重为15%。
D类票:正职由全体校领导填写,副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校领导填写,权重为15%。
2)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权重占20%。
3.文理学院中层干部的测评票分为两类:A类票,由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填写,权重为70%,B类票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校领导填写,权重为30%。
4.荆州学院中层干部:结合荆州学院实际,两位中层干部提交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由学校党委确定考核等次。
(四)统计汇总
测评会议结束,参会教职工微信扫码投票,考核组会将电脑后台自动生成的测评结果向考核单位班子成员反馈。
(五)监督电话、邮箱
监督电话:0716-8060021 0716-8060067
监督邮箱:zzb@yangtzeu.edu.cn
(六)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中层干部全年的工作表现,由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机关及直属单位正职与副职干部、教学单位干部(党政干部和正副职)、独立学院干部分开评定考核等次。
学校将集中开展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本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凡在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相关负责人评优资格。
(七)反馈结果
党委组织部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干部民主测评情况、年度考核等次以及相关意见。考核结果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八)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进修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进修培训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当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级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降低一个职级任职,两年内不得提拔。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广大教职工要本着实事实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年度工作。
2.专职组织员、督导员、纪检监察员在现工作单位(部门)考核。
3.本年度新提任处于试用期的干部、在外脱产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干部,考核结果按合格等次确定;在外挂职锻炼超过半年以上的干部,以参加挂职的单位考核结果为准。
4.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
附件:1.中层干部相关对象测评参评人员安排
2.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安排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中层干部相关对象测评参评人员安排
被测评对象 |
参加测评人员 |
机关及直属单位 |
中层干部 |
教学单位中层干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干部 |
学院 |
党委(总支) 书记 |
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
党委(总支) 副书记 |
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组织部中层干部 |
院长 |
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
副院长 |
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组织部负责人 |
组织员、督导员、纪检监察员 |
岗位所在单位中层干部、组织部中层干部 |
附件2
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安排
组别 |
组长 |
副组长 |
联络员 |
考核单位 |
第一组 |
王建平 |
杨显贵 |
廖鹏程 |
审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农学院 |
第二组 |
杜国锋 |
周锦华 |
艾 林 |
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档案馆、经济与管理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
第三组 |
敖廷华 |
董 超 刘小燕 |
焦简金 肖 彬 |
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传媒学院、纪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互联网与信息中心、艺术学院、文理学院 |
第四组 |
郭海敏 |
凌新华 |
张晨露 |
计划财务处、后勤保障部、教育与体育学院、医学部 |
第五组 |
毛精华 |
彭 飞 |
沈伟正 |
工会、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机械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
第六组 |
周思柱 |
徐 波 |
陈 磊 |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期刊社、园艺园林学院 |
第七组 |
吕一兵 |
危煜祥 |
童 虹 |
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处作、继续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 |
第八组 |
刘靖君 |
陈平中 |
向 如 |
学校办公室、基本建设处、人文与新媒体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第九组 |
李应军 |
王 勇 |
柯 玮 |
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外国语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 |
第十组 |
江万哲 |
王红松 |
党利霞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校友工作与对外联络处、法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第十一组 |
许晓宏 |
刘 逸 |
吴 俊 |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